实验室隆重推出首款符合智能媒体微服务技术标准的 “5G+4K”系统并向全国征集10个试点用户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7-29浏览次数:18

为了适应智能媒体快速发展的需要,探索标准化的微服务架构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的研究和应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于20187月批准由中国传媒大学牵头,湖南影视集团、华为集团、中国移动、杭州广电云等多方共建成立“智能媒体微服务技术研究与应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实验室的定位是:建成全球第一个以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领域标准化微服务为研究目标的实验室,致力于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微服务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包括平台架构、关键技术、技术规范、综合测试床和验证环境等,研发新技术、孵化新业务,推动行业技术迭代和变革,大力开展创新型人才培养,促进产业转化和市场推广应用。

实验室实行开放、共享研究成果的管理模式,按照共建方共同制定的实验室章程进行日常运行。经过3年的不懈努力,实验室推出了首款符合智能媒体微服务技术标准的“5G+4K”系统并向全国征集10个试点用户。

系统的主要功能有:直播服务、点播服务、云端视音频制作、媒资存储、4K导播台、实时消息通知、媒体推送服务、媒体转码服务(3840x2160)、实时转码服务、Open API、微云服务等。

系统的主要特点为:以云端全IP化融媒体微服务中控后台为基础,成本低效率高、不依赖特定硬件;微服务服务模块化构建,用户可随意组合,支持即插即用;采用5G+4K超高清流媒体制播控系统,实现超低延迟,5G环境下帧同步时间偏差小于10ms

为了进一步提高新技术和新业务的推广应用,实验室现面向全国各级广播电视台、电台、报社、融媒体中心和媒体机构开展“5G+4K“融媒体技术应用推广试点工作。

一、申报试点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在知识服务领域有较强知识创新、知识发现、知识应用能力和成果的,将优先考虑。

3.申报单位须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二)规划与机构

4.申报单位应已制定较为健全、详细的融媒体发展工作规划,并已有效实施。

5.申报单位应设有专门融媒体(新媒体)机构,配备相应专职人员。

(三)创新能力

6.申报单位在5G+4K相关知识服务领域拥有相应科研成果或研究专利的,对内容资源进行标引、加工及审校的能力和条件。对云计算技术、数据挖掘和基于大数据全样本的用户行为分析等新技术具有较为深入的认识和应用能力,将优先考虑。

二、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有需要申请试用的单位或者机构请于2021930日之前,登录微服务实验室的官方网站(www.microservice.cuc.edu.cn),在“智媒服务”中点击“5G+4K服务登录入口”,然后完成相关信息的注册,实验室工作人员后台审核通过后会通知联系人开放试用权限。

  

联系人:赵薇

电子邮箱:microservicelab@163.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一号中国传媒大学46号楼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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